7月26日,長沙湘水熙園mSATA小區,業主利用樓房外牆兩個單元之 間的空間建起了“複式樓”。圖/實習生陳韻驕
  紅網長沙7月28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張樹波 實習生 吳斯 羅嘉欣)《物權隨身碟法》規定,小區樓房外牆區域屬業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處分或違法改建、搭建。針對該情況,城管部門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包括強制拆除。
  樓盤宣傳資料、廣告、相關承諾等也應當視為購房合同的一部分,上述業主可以搜集好有關證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退還因該面積所多收款新竹買房項及賠償相應損失。
  ——湖南天預防癌症地人律師事務所熊麒律師
  “占用公共面積不說,還建起了複式樓。”7月26日上午,在長沙天心區湘水熙園小區,有業主抱怨,從三四月份開始,隨身碟12棟部分業主,就動起了外牆公共區域的腦筋,開始用鋁合金玻璃窗封閉,建起“複式樓”。
  提起這件事,小區另一部分業主覺得委屈,他們說,買房時單層房價比雙層貴2萬多。裝修時,物業還提供了統一的外牆圖紙。如果要追責,也應該找開發商和物業。
  現場外牆區域建“複式樓”,已封閉5層
  在湘水熙園小區,12棟共22層,單層住戶外牆有窗戶,牆外是一塊檯子,兩個單元樓中間位置有架空,其中已有五層被人用鋁合金窗戶封閉。
  業主陳先生說,12棟單層外牆有窗戶,窗戶外是一塊檯子,部分單層的業主把檯子封起來建起了複式樓。
  “占用了公共面積,封閉也不安全。”有業主稱,城管部門曾多次上門執法,均吃了閉門羹。12樓一單層住戶家門口貼了城管下達的整改通知,通知稱,業主私自在外牆搭建構築物,責令7月24日前自行拆除,落款為7月17日。  (原標題:空中花園成了業主的複式樓 城管已下整改通知區政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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