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法制網北京6月3日訊 記者胡建輝 由國家發改委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起草的《關於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方案(征求意見稿)》,今天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方案指出,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審批、備案,不得從事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等,嚴格按法定權限加強監管。
  方案明確,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是由政府推動建立,堅持公共服務職能定位,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平臺,由制度規則、電子化信息系統、運行機制,以及必要場所構成的綜合服務系統,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部門提供公共資源交易保障、信息服務和監督支撐的服務平臺,並應滿足以下功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服務功能;信息資源集中共享服務功能;行政監督支撐服務功能;專家資源服務功能;必要場所設施服務功能。
  方案要求,註重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公共資源交易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和服務指導性標準;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指導,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集中共享機制,研究制定全國統一的信息共享標準體系;各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整合本省專家資源,組建本地區綜合評標專家庫;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編製服務事項目錄,並向社會公開;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審批、備案,不得從事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等,嚴格按法定權限加強監管;行業自律組織要協助監管部門健全交易操作技術和管理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業自律機制。
  據悉,目前,按省市縣三級初步統計,全國約有集中的公共資源交易有形市場1203 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各類單項交易有形市場2794 個,相應的電子化交易平臺建設也加快推進。  (原標題:建立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方案征求意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brnedjfchzxn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