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辛苦還掙不到錢,在工友“點撥”下,肥東男子湯某(化名)竟打起了野生水鳥的主意。8天時間里,他“瘋狂”抓捕502只野生水鳥,其中還有一些屬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
  今年10月20日左右,一工友神神秘秘地告訴湯某,打工辛苦還掙不到錢,不如抓野鳥出售。在對方的“點撥”下,他隨即購買了礦燈等工具。
  11月3日~11月11日,他在肥東和定遠境內非法獵捕野生水鳥502只,其中一些屬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事後,他出售了330只,非法獲利近4000元。
  11月12日,湯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刑拘。昨日,記者獲悉,考慮到其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且子女年幼需要照顧,肥東縣檢察院遂依法對其作出不批捕決定。
  提醒:根據法律規定,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方法獵捕野生水鳥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依法應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君子愛財,一定要取之有道!(市場星報 王李 記者 馬冰璐)標簽:野生水鳥 非法狩獵 野生保護動物編輯:楊艷紅  (原標題:8天抓502只野生水鳥 男子涉嫌非法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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